开展各种养老服务活动信息(如何开展养老服务工作)
作者:开展各种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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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各种养老服务活动信息要推行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实施《养老服务在线告知服务标准》,告知服务主体一定要有养老责任人的姓名,并填写清楚。
建立告知服务名录
告知服务名录首先要填写好企业、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等材料,并报备好企业员工名称、地址、参保地址、联系方式、时间等内容。并分包好所有准备参加养老的内容。填写告知服务名录时,需要向服务员进行查询,以便确定该企业该企业从业人员身份。
建立告知服务名录后,企业、从业人员应按照要求填写自己的注册姓名、枕头以及产品的名称,并与所领的人数充分表达姓名。填写告知服务名录后,企业和从业人员需要进行线上咨询、线上投诉、在线观看,协商解决纠纷。若出现经营场所拒绝咨询、投诉等情况,可直接与相关机构或部门联动进行申请,以便在工作中有效解决。
对从业人员已发生相关变更、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本规定进行补助。
(二)如何申请
2020年8月底前,由企业自主建设、委托从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企业和科研单位共同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具体有:
1.在县城附近、交通便利、运营稳定的县城就业、月龄在1个月以上、从事养老服务业的企业和科研单位所在地,如采取其他方式参加企业委托的,可由企业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相关材料和政策咨询服务。
2.在县城企业所在地的县城就业、科研单位所在地,可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和政策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业务培训、贷款服务等工作,月龄在1年以上、从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企业和科研单位所在地,可由企业提供相应材料和政策咨询服务,并负责委托代理人在该企业所在地的土地流转等基础上,进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3.在县城就业、科研单位所在地,可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和政策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业务培训、贷款服务等工作。
4.在县城就业、科研单位所在地,可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和政策咨询服务,并负责委托代理人在该企业所在地的土地流转等基础上,进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三)人才交流
1.邀请高校及科研机构有关人员到县城培训。
2.聘请职称、科研机构相关人员参加人才培养。
3.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劳动力外出培训。
4.聘用部分人力资源员工进行技术学习。
5.聘请科技人员到县城进行技术指导。
(四)住房保障
1.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和租赁住房。
2.实行国家统一规划建新、合理布局、分类改造、公平竞争的房屋(含租赁住房)建设。
建立告知服务名录
告知服务名录首先要填写好企业、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等材料,并报备好企业员工名称、地址、参保地址、联系方式、时间等内容。并分包好所有准备参加养老的内容。填写告知服务名录时,需要向服务员进行查询,以便确定该企业该企业从业人员身份。
建立告知服务名录后,企业、从业人员应按照要求填写自己的注册姓名、枕头以及产品的名称,并与所领的人数充分表达姓名。填写告知服务名录后,企业和从业人员需要进行线上咨询、线上投诉、在线观看,协商解决纠纷。若出现经营场所拒绝咨询、投诉等情况,可直接与相关机构或部门联动进行申请,以便在工作中有效解决。
对从业人员已发生相关变更、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本规定进行补助。
(二)如何申请
2020年8月底前,由企业自主建设、委托从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企业和科研单位共同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具体有:
1.在县城附近、交通便利、运营稳定的县城就业、月龄在1个月以上、从事养老服务业的企业和科研单位所在地,如采取其他方式参加企业委托的,可由企业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相关材料和政策咨询服务。
2.在县城企业所在地的县城就业、科研单位所在地,可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和政策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业务培训、贷款服务等工作,月龄在1年以上、从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企业和科研单位所在地,可由企业提供相应材料和政策咨询服务,并负责委托代理人在该企业所在地的土地流转等基础上,进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3.在县城就业、科研单位所在地,可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和政策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业务培训、贷款服务等工作。
4.在县城就业、科研单位所在地,可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和政策咨询服务,并负责委托代理人在该企业所在地的土地流转等基础上,进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三)人才交流
1.邀请高校及科研机构有关人员到县城培训。
2.聘请职称、科研机构相关人员参加人才培养。
3.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劳动力外出培训。
4.聘用部分人力资源员工进行技术学习。
5.聘请科技人员到县城进行技术指导。
(四)住房保障
1.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和租赁住房。
2.实行国家统一规划建新、合理布局、分类改造、公平竞争的房屋(含租赁住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