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线上线下种养殖企业申请补贴范本
作者:培育线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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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线上线下种养殖企业申请补贴范本培育。申报前,农业部对申报农户进行相关技术培训,面对面进行现场审核并征求意见,符合条件的线上线下覆盖农户需求,再按照要求完成线下种养殖企业认证。
同时,全市要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示范基地,示范基地的规模、选址、面积等要求一致,对带动全市线下经济发展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二、申报对象及标准
(一)示范基地是乡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依据。市农业局自2003年起在全省范围内选定40个县开展试点,具体介绍出东北、黄淮、黄河中下游二个州市,以示范规模达到 29.2万亩。
(二)在探索《辽宁省种畜禽品种权保护试点实施方案》《辽宁省种畜禽品种权保护试点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又提出将新品种、新技术集成示范和种养结合的要求。在申请时由申请人需提出申请,其中所需材料包括申请者的主要工作条件(申报材料为:申请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社员)、科技素质、育种能力、技术水平等;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和申报单位的条件、标准和 申报人的提供情况。
(三)申报单位要以项目工作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为依据,综合考虑畜禽品种权保护和畜禽品种权保护的历史因素,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每个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申请人的推荐情况等(排序表至少包括一、二、三、四、五、六、九、第十四种基本条件)报送至申请单位。
(四)申报单位在受理后,应立即将申报材料提交申请单位。
(五)材料、程序等提交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于当年1月底前,向申请单位提交并颁发《畜禽遗传资源登记证书》(见附件1)。
第七章 验收
第八条 畜禽品种权保护,应坚持畜禽良种化,积极推行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系统,按照保护申请要求,对畜禽遗传资源进行品种选育,所选品系应按照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标准并保存。经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示范县或畜禽遗传资源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同意选育品系选育的,予以公告。
第九条 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系统验收,每年可连续申报、更新。
第十条 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系统位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库、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管理系统,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送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系统,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时报送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系统,数据应及时录入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网站。
同时,全市要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示范基地,示范基地的规模、选址、面积等要求一致,对带动全市线下经济发展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二、申报对象及标准
(一)示范基地是乡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依据。市农业局自2003年起在全省范围内选定40个县开展试点,具体介绍出东北、黄淮、黄河中下游二个州市,以示范规模达到 29.2万亩。
(二)在探索《辽宁省种畜禽品种权保护试点实施方案》《辽宁省种畜禽品种权保护试点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又提出将新品种、新技术集成示范和种养结合的要求。在申请时由申请人需提出申请,其中所需材料包括申请者的主要工作条件(申报材料为:申请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社员)、科技素质、育种能力、技术水平等;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和申报单位的条件、标准和 申报人的提供情况。
(三)申报单位要以项目工作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为依据,综合考虑畜禽品种权保护和畜禽品种权保护的历史因素,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每个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申请人的推荐情况等(排序表至少包括一、二、三、四、五、六、九、第十四种基本条件)报送至申请单位。
(四)申报单位在受理后,应立即将申报材料提交申请单位。
(五)材料、程序等提交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于当年1月底前,向申请单位提交并颁发《畜禽遗传资源登记证书》(见附件1)。
第七章 验收
第八条 畜禽品种权保护,应坚持畜禽良种化,积极推行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系统,按照保护申请要求,对畜禽遗传资源进行品种选育,所选品系应按照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标准并保存。经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示范县或畜禽遗传资源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同意选育品系选育的,予以公告。
第九条 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系统验收,每年可连续申报、更新。
第十条 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系统位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库、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管理系统,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送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系统,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时报送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系统,数据应及时录入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网站。